一是分散经营能力较弱。中小银行服务本地经济的定位,以及《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对中小银行跨地域或综合化展业的严格限制,天然导致中小银行业务的区域结构、行业结构更集中,客户集中度也更高,分散经营风险能力较弱。尤其是地处产业结构单一或经济欠发达区域的中小银行,相关产业的大客户一旦发生逾期、违约等问题,将对中小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冲击。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银行经营压力较大,而长三角地区的城、农商行业绩坚韧,就是最好的例证。
省纪委监委指出,上述6起案例,集中反映了一些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践踏纪法底线,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成谋私贪腐的工具。有的“零元持股、稳赚不赔”,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不法商人在工程项目上给予特殊关照,背后不用真实出资却实际持有项目公司股份参与分红,大搞政商勾连,谋取巨额利益;有的“政商合体、一家两制”,利用职权承揽工程,创办实体招揽业务,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谋求当官发财两不误;有的“直接入股、搭车赚钱”,以个人名义投资入股管理服务对象经营的公司或工程项目,背后约定“超常规”分红,以投资理财之名掩盖权钱交易之实;有的“隐形入股、他人代持”,利用亲友或特定关系人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披着“市场外衣”搞幕后操纵,当影子股东,表面在他人名下,实际是自己拥有;有的“违规借贷、以小搏大”,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高额回报,以“借鸡孵蛋”的形式掩盖违规获利的目的。这些违规参股、股权代持、放贷牟利等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背后,都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搞权力寻租,玩权力变现,严重污染政治生态,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发展环境,损害公平正义。
再者,加强公司治理,优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探索推行“中小银行股东加重责任”。股东加重责任是指,突破股东在股本限额内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要求银行主要股东承担超过股本限额的非有限责任。《足球杯》 滇中引水工程从丽江石鼓的金沙江取水,沿途经过大理、楚雄、昆明、玉溪、红河等6个州市,横穿具有“世界地质博物馆”之称的滇西北横断山脉、软岩变形特别严重的“滇中红层”等,囊括了地下施工所有的技术难题。
再者,加强公司治理,优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探索推行“中小银行股东加重责任”。股东加重责任是指,突破股东在股本限额内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要求银行主要股东承担超过股本限额的非有限责任。
当然,对中小银行也不能一概而论,事实上中小银行的实力和公司治理分化严重,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等已成为中国系统性重要银行,而河南、辽宁等地的农商行、村镇银行风险事项逐渐暴露。/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