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做好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工作。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适用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
一是做好经营者集中合规宣传培训,会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商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多方积极开展合规宣传和培训,在全社会营造竞争合规的良好氛围。
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举行的东盟峰会及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6日进入第二天。当天人们最关注的第一场重头戏是第26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中国总理李强当天在致辞时就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携手打造经济增长中心,加强互联互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二是携手推进新兴产业合作,加强新能源汽车、光伏、人工智能等领域合作。三是携手维护地区和平安宁,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案文磋商,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合作。四是携手扩大人文交流,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培训、青年等领域合作。李强表示,中国愿与东盟国家坚守团结自强初心,秉持合作共赢精神,建设好我们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的共同家园。《大赢家完整即时比分手机版下载》 (十九)完善工作落实机制。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协调,做好整体规划,建立动态优化完善机制,推进政策落实、评估调整和总结推广等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提出创新举措,加强政策支持,全力支持福建探索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新机制新路径新模式。福建省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协同落实机制,发挥各方作用,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建立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专家委员会,开展深化闽台融合发展等政策研究。
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校外培训执法的生命线,直接影响校外培训执法的公信力。《办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结合校外培训执法实际,注重与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的衔接,重点对实操层面迫切需要明确的情形和标准作了规定。一是明确立案和结案标准。具体规定了立案应当符合的5项条件,明确了符合结案的4种情形。二是明确调查职权。具体规定了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可行使询问、查阅、复制、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职权,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调查。三是明确听证告知情形。明确规定对自然人处3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1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等情形,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四是明确违法所得认定标准。明确规定“违法所得”是指违法开展校外培训所收取的全部款项,依法已经予以退还的预收费未消课款项,可以扣除。这样既可依法严惩重罚违法者,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又有利于促使违法者积极主动退还未消课的预收费,解决“退费难”问题。加之此前已配套印发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已建立了一套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标准化体系,着力规范校外培训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水平。
一是做好经营者集中合规宣传培训,会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商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多方积极开展合规宣传和培训,在全社会营造竞争合规的良好氛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