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城市网 > 南京 > 新闻中心 > 旅游

南京“温泉旅游”有了服务规范

编辑:njadmin | 发布时间:2009/12/10 22:15:36
  省内首部《温泉旅游服务规范》近日出炉,首度对温泉旅游的项目和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率先在南京汤山试点。
  《规范》对温泉旅游活动中的水资源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卫生和安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数十条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温泉沐浴的水温必须高于或等于40℃,含有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或微量元素,水质是适合人体沐浴的地下温热水或出露水;应在接待大厅明显位置明示温泉水水温、水质、功效等。
  《规范》明年1月将在颐尚温泉、圣泉浴馆、巴厘原墅等汤山街道内的8个温泉度假村试点。目前汤山街道旅游咨询中心正对照《规范》,对区域内温泉旅游企业进行培训。
  该《规范》由省质监局牵头,省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市旅游局、南京汤山颐尚温泉度假村联合编制。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网友评论: 所有评论
匿名发表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头条推荐
热点推荐
视窗关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总机电话:0755-88844436   业务联系:0755-83692700   中国·深圳
城市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0 - 2012 city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