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客家古民居“活化”有章可循
龙岗区将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政策法规,今后龙岗区在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中将有章可循,同时为深圳相关方面的文物管理工作提供借鉴。这是从12月29日召开的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推介会上获悉的。龙岗区副区长杨莉主持推介会。
据了解,此次推介会旨在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力量,“活化”客家古民居这批不可移动文物,最终实现文物保护、提升城区形象、提高百姓生活质量等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当天,与会的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机构代表近100人实地参观了位于龙岗街道的鹤湖新居和大田世居,并围绕古民居的活化与利用问题自由交流、建言献策。
作为深圳市最大的客家聚居区,龙岗共有200多处客家古民居。“以历史资源为纽带,以古民居为辐射点,构建独具魅力的‘岭南客家之都’”是龙岗区政府文物工作的总体战略。近两年来,龙岗区通过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审议通过《深圳市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实施细则》、向各街道拨付文物巡查经费等举措,为全区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梅冈世居、大田世居、茂盛世居、鹤湖新居为龙岗区接下来要重点打造的4个示范项目。
杨莉表示,文物的保护仅仅依靠政府“孤军奋战”行不通,龙岗区将积极引导和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这件有意义、有价值的工作,使客家古民居成为城市永不消失的“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