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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刑诉考点:询问证人、被害人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2-19
    (一)地点
    1、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2、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3、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二)多个人的问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三)特殊证人的询问
    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四)先问后问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五)笔录制作
    【特别提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围绕5个知识点掌握:
    1、地点;2、方式;3、特殊人的问;4、对多个人的问;5、结束程序(制作笔录的4步)
    另外,请求自行书写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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