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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刑诉考点:执行和执行依据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2-23
    (一)执行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具有合法性、及时性、强制性和执行主体的广泛性等方面的特点,是一个完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刑事诉讼结果的最终体现。
    (二)执行依据
    刑事诉讼执行的依据除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一般性规定以外,还包括具体案件中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有下列几种形式: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4、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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