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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2013年考研调剂说明
作者:城市网 来源:城市网学院 更新日期:2013-3-29

  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已经公布,我校部分专业尚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名额,需要接受调剂考生。现将我校2013年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术型研究生接受调剂专业

  应用数学。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接受调剂领域

  项目管理;材料工程;工商管理硕士(MBA)。

  三、基本要求

  1.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均需达到国家对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一区分数线要求。

  2.专业(领域)要求: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应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的科目相同。

  四、调剂录取程序

  拟调剂考生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调剂:

  1.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及时到研招办或电话联系以确定调剂名额。

  2.有调剂意向考生请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本地考生交至研招办,外地考生发送邮件至stduyzb@163.#(主题写明:姓名+拟调剂专业)。

  3.研招网(www.xue.net://yz.chsi.#.cn/)调剂系统开通后,已与我校联系确定调剂名额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填报调剂志愿,再次确认调剂意向;未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审核者,不能调剂到我校。

  4.我校研招办利用调剂系统网上通知“同意该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答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视为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5.参加复试后,我校研招办将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调剂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一经同意,即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做出答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特别提示

  1.考生必须在研招网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网上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将不能被我校设为“待录取”状态,我校将无法录取(不能下载调剂数据)。

  2.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

  3.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被我校设置“待录取”标记;考生必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可随时解除“待录取”标记;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单位“待录取”。

  4.优先原则:优秀生源优先、确定顺序优先、诚信优先、手续齐全优先。

  5.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校研招办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六、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张老师收

  邮政编码:050043

  联系电话:0311-87935136,传真0311-87936450。

  本通知参照2012年国家有关调剂政策制定,最终调剂工作以2013年国家政策为准。

  调剂手续从2013年3月28日上午11起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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